金门「老人慰助金」改发酒品惹民怨!县长陈福海急澄清:福利不缩水

金门县政府近日于议会定期会提送之「金门县历经战地军管时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条例」修文条正案引发喧然大波,县长陈福海(中)今保证任内65岁年金福利不缩水。(图/金门县政府提供)

金门县政府基于整体财政纪律与社会福利资源整合配置之永续发展,近日于议会定期会提送之「金门县历经战地军管时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条例」修文条正案,也就是65岁以上的「老人慰助金」将自明年起也改发酒品或在地消费券,立刻引发喧然大波、民众反弹声不断。县长陈福海今(25)日强调,所有法规修订与执行,都会经过各局处审慎的商讨研议,他作为金门县的大家长绝对严格把关,并向乡亲保证任内65岁年金「福利不缩水」。

县府社会处表示,该修正案主要研拟商讨纳入「发放品项」,除每月现行采发放现金方式,另新增列「金门高粱酒」、「金门地区消费券」或「其他经县府认定之品项」,即可改为「以相当价额之慰助品项」发送。然而即便条例通过,相关执行期程与品项,仍需兼顾乡亲福利,并进行后续的评估与研议,绝不会贸然执行,惟确认乡亲慰助金福利不缩水的前提下,县府才会循序渐进地调整慰助金政策。

陈福海表示,他在多次会议中一再提醒各局处,慰助福利的调整涉及层面相当广,必须谋定而后动,因此县府在提案前,已多次召集相关局处,共同研商规划最佳方案。他也一再强调,政策的变革都需兼顾「财政基石」与「乡亲权益」才能逐步落实推动。

陈福海说,该项慰助倘有调整,必定会以保障民众权益为基础来调整。倘若条例通过,亦会先提出具体之替代品项,并视市场状况调整,无论改为酒品或其他品项亦将是评估后的优质品项,确保珍藏或出售都具一定价值的品项,以「福利不缩水」为原则来办理,才能真正的藏富于民。

社会处说明,「金门县历经战地军管时期老人慰助金自治条例」自2007年制定迄今,该条例发放对象为县内65岁以上长者,且于1992年11月6日止满16岁并曾设籍金门县,且设籍累积满10年者,依年龄按月核发慰问金。自2007年7月份首次发放以来,截至今年11月份止,共核发新台币90亿6309万6000元慰助金。65岁老人慰助金于今年整年度计约核发金额约9亿元,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将逐年增加经费约新台币4仟5佰万元,计至民国2076年为止,粗估发放预算仍需新台币500亿元。

县府表示,考量长期高额的支出,因前几年新冠疫情因素导致县库水位不如以往,基于财政纪律的考量,才会研拟规画各种可行方案。若不改革,以1年现金福利支出20余亿的情况下,金门县在2至3年后极可能负债,中央政策亦不可能让县市政府借现金做为福利发放。基于前述原因,县府超前部署提出修正案,以「福利不缩水」的前提之下研议政策改革,否则不久的将来将陷入财政负债的窘境,届时所有福利都将被中央单位检讨。

陈福海最后再强调,为使建设与福利皆能永续并进,且因应社会趋势与发展,因时因地调整各项法令规定仍有其必要性,将持续与议会携手为县民最大福祉努力,无论是县民福利或创造金门酒厂最佳营运,皆为金门县民共同期盼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