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府与县议会大斗法 水头旅服中心新建工程一波三折

「金门水头港大型旅客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迄2021年12/31的预定进度9.4885%,实际进度11.7754%。(金门县港务处提供)

「金门水头港大型旅客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的中央补助款2.2亿元垫付案及追加预算案均未获县议会通过,面临工程进度延宕的难题。(金门县港务处提供)

「金门水头港大型旅客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的中央补助款2.2亿元垫付案及追加预算案均未获县议会通过,面临工程进度延宕的难题。县府已函请内政部启动协商机制,希望交通部从连江县调拨经费给金门县用的「美意」莫遭到辜负才好。

总工程预算28亿840万元的「水头港大型旅客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在2011年立案展开,历经国际竞图解约和重新设计各1次,并先后流标10次,迄2018年底第11次才决标,由启赫营造取得承揽权,并在同年11月中旬由前县长陈福海主持开工典礼,原定2021年下半年完工启用。

但2020年3月却传出启赫营造因为周转不灵,无法正常履约,业主金门县港务处断然终止双方契约,7月重新开标又流标2次,迄11月底第3次才决标由永青营造公司获选为最有利标厂商,12月28日缴纳履约保证金,12月31日完成签约,预定2024年1月竣工。迄2021年12/31的预定进度9.4885%,实际进度11.7754%。

但项攸关未来小三通往来,做为「小国门」的通关大楼新建工程却波折不断,最近又面临中央补助款2.2亿元垫付案及追加预算案均未获县议会审议通过,面临延宕工程款拨付的难题。

县议会是在去年12/21以该案工程目前进入司法调查程序,提案冻结追加预算2.2亿元,今天再于记者会指出依据地方制度法第40条或预算法第54条已有「调节因应」规定,要求行政机关自应权衡轻重,做适法之处置,不应推卸「行政怠惰」的责任,并归责于县议会。

县府则立即回应说明,按地方制度法第40条或预算法第54条,系针对总预算案不能于年度开始前1个月审议完成所定之因应措施,并不适用于追加减预算,因此有关的追加减预算案因议会未能完成二、三读审议程序,也未同意垫付案,导致已拨入县库的2.2亿中央补助款无岁出预算可供支付厂商估验计价欠款,也无议会所称有「调节因应」之行政程序。

县府已函请内政部启动协商机制,期能保留2.2亿之中央补助款,并盼县议会能于年1/6至10日的临时会同意先行动支2.2亿的垫付案,以便立刻拨付去年所欠厂商估验款,也不会辜负交通部去年因这项工程进度超前致预算不足,临时调拨连江县的预算给金门县执行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