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渔船翻覆「海巡署未落实搜证」遭纠正 已配发每人一具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门海域取缔三无船越界过程,发生渔船翻覆事故。(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门海域取缔三无船越界过程,发生渔船翻覆事故,监察院11日公指出海巡署在取缔过程中明确违反「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等诸多规范,核有重大违失,依法纠正海巡署。海巡署对此表示尊重,现已购置每位执勤人员1具微型摄影机,12月底全数安装完毕。

海巡署表示,今年年2月14日海巡署CP艇在金门水域取缔陆籍三无快艇过程中发生碰撞事件,海巡署全力配合检方侦查,主动提供相关事证,金门地检署已于8月15日作出不起诉处分,确认海巡执法人员无故意或过失责任。

海巡署表示,监察院针对本事件就「未落实搜证及通报」、「未及时筹补密录器」等事项予以纠正,海巡署表示尊重,并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全面检讨相关执法作业程序,购置每位执勤人员1具微型摄影机,本年8月22日起已全面启用;另全面加装舰船艇舷外固定式监控录影设备,将于12月底前全数安装完毕,强化各项搜证作为。

监察委员赖鼎铭、郭文东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岸、海联合勤务巡防区指挥部勤指中心实施计划」及「海岸巡防机关状况通报作业程序」对于全程搜证及通报都有明文规定,但海巡署于本案却没有确实进行录影搜证及通报,已明显违反多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