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45家IPO企业终止审核,违法违规者撤单也将被追责

在IPO节奏阶段性收紧的背景之下,今年以来仅新增受理1家公开发行申请,但已有45家拟IPO或拟公开发行的企业终止审核。

这45家企业中,17家申请沪市IPO(主板10家,科创板7家),12家申请深市IPO(主板1家,创业板11家),16家申请北交所公开发行。其中,兔年最后一周(2月5日~2月9日)有7家拟IPO或拟公开发行的企业终止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开年以来,北交所IPO撤回量创新高。其中,1月份终止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1家,单月终止审核量首次上两位数。

就在兔年最后一个工作日(2月9日),证监会释放对IPO强监管的信号,对已经撤单的上海思尔芯技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表示,将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

今年以来45家IPO终止审核,北交所不到2个月终止16家

兔年最后一周(2月5日~2月9日),沪深交易所有5家拟IPO企业终止审核,北交所2家拟公开发行企业终止审核,均为主动撤单。

其中,2家申请沪市IPO,分别为认养一头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请深市IPO,分别为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精实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家申请北交所公开发行,即: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似的终止审核情况情况已经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至2月18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共有45家拟IPO或拟公开发行的企业终止审核。

绝大部分企业主动撤单。这45家企业中,43家因撤单而终止审核,占比95.56%;剩下的2家,1家(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上会被否而被终止审核,另1家(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因为中止审核后未能在三个月内消除中止审核情形或补充提交有效文件,而被终止审核。

从保荐机构的情况来看,45家企业中,中信证券保荐了7家,中信建投保荐了5家,中金公司和民生证券均保荐了4家,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开源证券、华泰联合均保荐了2家,其余券商则是仅保荐了1家。

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开年以来,北交所IPO撤回量创新高。截至2月18日,今年以来北交所终止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6家,其中1月份终止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1家,单月终止审核量首次上两位数。

在北交所终止审核的IPO项目中,企业业绩增长和营业能力也频繁受到监管关注,多家IPO终止企业曾因“业绩下滑”遭监管部门问询。

北交所终止审核数量增加的背后,公开发行受理项目在不断增加。2023年9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深改19条”)。随着“深改19条”政策陆续落地,叠加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北交所迎来突破性发展,其中转板制度、直接IPO政策受到市场及拟上市公司较多关注。

自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18日,A股市场新增IPO受理项目共104家,其中,北交所新增受理项目达到73家,占比为70%。

2月6日,北交所发布消息称,近期制定了《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其中包括优化上市审核和持续监管,持续提升上市审核质效,引导保荐机构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防止“带病闯关”。

首例IPO主动撤单后仍被重罚,涉及欺诈发行

2月9日,兔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证监会释放对IPO强监管的信号。

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思尔芯的IPO申请于2021年8月24日获得受理,同年9月22日进入已问询环节。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对此,证监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证监会称。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