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纠纷持刀棍把人砍到残废 嫌犯逃亡4年落网遭判3年半
中市王男与谢姓友人有金钱纠纷,2017年间撂人要教训他,透过熟识谢的杨男诱约他出门,其他人持西瓜刀、铝棒把谢的右上肢打到残废,杨逃亡遭通缉4年后落网,一审判5年2月;二审以杨未动手,改判3年6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王男与谢姓友人有金钱纠纷,2017年间撂人要教训他,透过熟识谢的杨男诱约他出门,其他人持西瓜刀、铝棒,把谢打到伤痕累累、右上肢残废,王等6人向警自首。但法院审理时,杨却销声匿迹,王等被依重伤害罪判6年到2年2月不等定谳;杨逃亡遭通缉4年后落网,一审判5年2月;二审以杨并未动手,改判3年6月,可上诉。
王2017年12月15日晚间撂人要教训谢,准备铝棒、西瓜刀等器械,由杨出面邀谢到某咖啡店见面,王、杨等人会合商议后,由王等人伏击。
隔天凌晨,杨约出谢到埋伏地点后,王等人分持西瓜刀、铝棒朝谢猛砍、挥击,谢全身伤痕累累,惨卧血泊,头皮撕裂伤共25公分、左背撕裂伤共26公分、右大腿撕裂伤约4公分、右上肢撕裂伤共约110公分。尤其,右上肢严重撕裂伤、右肘关节断裂且骨头外露等重伤害,王等人行凶后逃离。
谢经送医救治,虽保住右上肢的肢体,但却永久性丧失活动机能,造成重伤害。王、杨等6人在17日凌晨向警方自首,坦承犯行,遭检方依重伤罪起诉。
一审审理期间,杨突然无故未到庭,法院于2019年间发布通缉,王等5人各依重伤害罪被判6年至2年2月不等徒刑确定。
杨逃亡4年多,直到2023年11月间落网。法官认为,杨虽符合自首要件,但通缉4年多才缉获,犯后逃避刑事责任,裁定不依《刑法》第62条规定减轻,经审酌他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弥补损失,依重伤害罪判刑5年2月。
杨上诉抗辩,只是想教训一下谢,没想打到重伤害。台中高分院法审酌王等5名行凶共犯刑责,而杨并未动手打人,犯行及责任程度轻于行凶者,裁量应符合罚刑相当原则,改判3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