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积极对接科技活动主体的保险需求
中新经纬1月29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积极对接科技活动主体的保险需求。
《通知》提出,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过程中发挥保险力量。
《通知》明确,科技保险指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活动主体,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下称《统计制度》),从“服务科技活动全流程”及“服务科技活动主体”两个维度,建立负债端科技保险统计框架及科技保险数据报送机制。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科技保险业务及其统计工作,深刻理解科技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立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必要性,积极对接科技活动主体的保险需求;要切实提升科技保险业务经营服务能力,建立科技保险业务发展战略,加强科技保险专业培训和人才储备;要准确高效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数据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下一步将扎实推进《统计制度》落地实施工作,持续开展科技保险数据动态分析,推动科技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