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境外基金深耕计划加码 8业者优惠可适用2年
为鼓励境外基金机构增加对台投入,共同参与发展台湾资产管理市场,金管会2013年起推动「鼓励境外基金深耕计划」,强化对台湾资产管理人才培育,符合深耕计划一定条件的业者,可适用各项优惠措施。
金管会近期参酌投信投顾公会及业者意见,将修正「鼓励境外基金深耕计划」及问答集,针对长期取得深耕计划认可的业者,放宽适用优惠措施的认可期间,并在问答集明定鼓励境外基金机构协助总代理人或在台据点发展ESG业务评估标准。
证期局主秘黄厚铭说明,此次修正有2大重点。首先,为因应业者需求、鼓励境外基金机构长期在台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若境外基金机构连3年获金管会认可,可在第3次获认可的次年,申请认可有效期间从1年延长为2年。
黄厚铭表示,目前连3年获金管会认可的境外基金业者,包括联博、安联、施罗德、景顺、摩根、野村、NNIP及富兰克林等8家业者。在此次完成规定修正后,上述8家业者将可在明年6月底前,提出深耕计划适用2年优惠措施的认可期间申请。
其次,配合3月发布的「证券期货业永续发展转型执行策略」,金管会此次在境外基金管理办法问答集「鼓励境外基金深耕计划」增订释例,说明与ESG相关的「其他具体绩效贡献」事项的评估标准,以促进台湾资产管理业者的永续发展,为所有境外基金业者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