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负责人条件严格! 街口胡亦嘉:贾伯斯、马云在台也不符资格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中)。(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29)日举行金融科技座谈会,这次与金融机构面对面交流街口金融科技执行长胡亦嘉会中提出,金融机构负责人要求有一定的资历,但像苹果创办人贾伯斯、阿里巴巴创办人马云在台都不能当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建议应有其他标准,主委黄天牧对此表示,在负责人资格积极条件,看是否能用列举方式,增加科技及新创的认可标准。

街口金融科技执行长胡亦嘉在会中提出3大建议,首先是电子支付是实名制线上金流转移的工具,也是金融科技的基础建设,应在串联金融商品,更能快速推动金融科技,但金管会不同局处对于电子支付有不同理解,如网路投保、线上买基金等,对电子支付有很多的防备心。

胡亦嘉建议,电子支付可作为实名制金流转移工具,交易资讯传递也可有相同功能,但现在用电子支付买保险或基金,都需跳转许多页面,也可透过保经公司来解决,但这些考量为多此一举,现行法规已订定资安规范,未来是否在符合资安、身分认证的前提下,依照客户指示进行支付,消费者体验也会好很多。

其次是法规部分,胡亦嘉指出,电子支付法规近年来快速推动,但他也提出2点看法,首先是没有一家金融机构想刻意违规,有些创新行为常被主管机关扩大解读,建议主管机关应建立更中立的共识,尤其是金检后出现不在法规上的缺失,对业者长期经营有所影响,「台湾以法立国,法规是最为重要的东西,诠释合法性定义检核标准,希望金管会多符合业者需求」。

最后是金管会对金融机构董总资格条件的限制,胡亦嘉说,往往都要在金融机构任职很久的资历,但对金融科技创新业者而言,许多国外负责人、创办人都没有这样的背景,因此金管会在负责人资格认定上能否对创新有其他的标准,否则像苹果创办人贾伯斯、阿里巴巴创办人马云在台都不能作为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每一家公司董总都是带领公司往前走,也许20、30年的金融工作经验可能是僵化思维也不一定。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对此表示,6月中旬已交代各局在负责人资格积极条件,看是否能用列举方式,增加科技及新创的认可标准。

橘子行动支付营运洪绍轩则提到,法务部日前公告民法部分修正草案,将民法上18岁的规定下修为18岁,但如今很常遇到一个状况大学生在一、二年级时不能申请,三、四年级却可以,因此很多年轻人困惑为什么,因此希望在这次电支电票整合条例上,也能一并考虑逐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