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被骂「胖就大声」竟喷辣椒水逮人 检察官打脸:不懂法律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沙鹿所一名纪姓员警,遭一名叶女骂「很胖」,朝叶女喷洒辣椒水,并依妨害公务现行犯逮捕,结果遭叶女提告,最终依强制罪判4月,缓刑2年。(图/记者许权毅摄)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沙鹿所纪姓员警,去年拦查一名叶女交通违规,结果叶女情绪激动呛他:「你胖就讲话比较大声哦!」纪员随即拿出辣椒水2度近距离喷洒,并将人上铐逮捕。全案移送地检署后,检察官认为,纪员不谙法律,误认「胖」一词可依妨害公务现行犯逮捕,执法过当。法院认为,纪员执勤时假借权力,考量双方以6万调解,依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判4月,缓刑2年。
起诉书指出,纪员拦查交通违规的叶女后,由于叶女未携带身分证,导致双方发生口角,纪员并请求另名蔡姓警员到场支援,叶女向蔡员告知身分证字号,已经完成员警告发程序。
不料,叶女原本要离开,却指着纪员说:「你很胖,你很好认,你比较胖,你就比较大声哦!」纪员被激怒,随即拿出辣椒水喷洒,叶女用左手遮住眼睛,纪员竟用手再抓住叶女右手,二度朝叶女眼部喷洒,将人上铐逮捕。纪员认为叶女是妨害公务现行犯,并且是依法使用手铐,导致叶女右脸受伤、眼部红肿、右手腕瘀伤,叶女不满提告。
检方认为,叶女遭到喷洒后,旁边的员警才称她涉嫌妨害名誉,也未告知权利,叶女可能不知自己触犯何罪就遭喷洒、逮捕。更何况,叶女并无强暴、胁迫或抗拒,亦无持有武器,认定并无必要紧急使用辣椒水,纪姓警员有利用职务犯下伤害、强制罪的情况。
此外,检方也认为,纪员「不谙法律」,才误认叶女所称「很胖」,可依妨害公务、妨害名誉逮捕,纪员执法过当。
台中地院认为,纪员身为国家执法警员,具相当法治观念,竟利用职务时假借权力,以强制行为妨害叶女离去,严重减损人民对员警之信赖,考量纪员认罪,双方以6万元调解,纪员动机仍是维护社会治安,一时失虑,判处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有期徒刑4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