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采观察丨全面依法治国有哪些新要求?特别提到这一重要职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在9月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时进行解读。他提到,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其中之一。对司法部来讲,王振江称,将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履行好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这一重要职责,统抓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法治各环节改革,实现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王振江说。
晶采观察,下期见!
编审:王薇
统筹:刘娜 姜葳
记者:王晶
剪辑:潘剑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