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法中介套路!多家银行声明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贷款中介合作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庞成 广州报道

近年来,一些不法贷款中介打着“银行渠道、无抵押、低息免费、转贷降息”等旗号,吸引消费者办理贷款,而这些诱人条件背后往往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亦密集发布了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部分省份开展打击包括不法贷款中介在内的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行动。近期,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微众银行等多家银行相继发布声明,称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贷款中介业务,提醒客户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多家银行声明未与贷款中介合作

“我行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贷款中介业务,请广大客户务必提高警惕,不轻信虚假宣传、不添加不明人士微信,避免上当受骗。”近日,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南海农商行、河源农商行、韶关农商行、微众银行等多家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相继发布声明提示风险。

南海农商行、河源农商行、韶关农商行等银行表示,近期发现部分社会不法贷款中介或个人假冒银行员工或自称为银行贷款业务合作方,通过添加客户微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客户推介贷款业务,以“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的条件吸引消费者,但这些都是虚假宣传,目的是为了诱骗消费者通过他们办理贷款,从而收取高额费用或者实施其他欺诈行为。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申请贷款业务。

多家银行在声明中表示,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所需的印花税、工本费等费用,会严格按照该行对外公示的《服务收费项目价目表》标准。除此之外,银行不会收取任何未经公示或名义为“中介费”“茶水费”“服务费”等费用,提醒广大客户要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业内人士亦进一步提示了不法贷款中介常见的“套路”“骗局”。南海农商行表示,不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这些中介会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另一方面,不法贷款中介常常利用复杂的合同条款和隐蔽的费用设置,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公平贷款合同。这些合同通常包含高额“砍头息”(即在贷款发放时先行扣除的部分利息),以及各种名目的不合理费用,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的融资成本。

微众银行企业市场推广部营销管理室副经理赵娜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国家倡导普惠金融支持小微实体经济发展,很多政策都是直接让利给小微企业的,但由于不法贷款中介的出现,会让原来的普惠贷款产品变得非常高费用。“可以说,不法贷款中介的出现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还让最需要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得不到该有的支持。”赵娜说。

此外,一些不法贷款中介违规操作“转贷”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一位国有行相关负责人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介绍称,一些不法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举涉嫌骗取银行贷款。

“根据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银行与消费者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银行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多地开展打击不法贷款中介行动

除了银行近期就不法贷款中介密集发布相关提醒外,今年以来,海南、江苏、广东等地监管部门均发布了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提示,并开展相关行动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提示称,接到相关举报,反映存在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小微企业办理贷款的情况。海南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相关风险,鼓励广大小微企业积极举报贷款中介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也于3月发布提醒,警惕非法贷款中介AB贷风险。

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机制》,提出要深化高压严打,震慑非法金融活动。针对有系统性风险隐患、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法金融中介,加强联合研判和刑事打击,防范跨行业领域和新型金融活动风险。

日前举行的2024年二季度广东银行业新闻通气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黄海晖表示,今年上半年,广东监管部门加大对不法贷款中介等机构及贷款诈骗、逃废债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快速侦破案件14起,打掉贷款诈骗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7名,涉案金额超5200万元,形成强力震慑。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江苏将开展专项行动将打击整治贷款中介领域风险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最严重的违法营销、骗取贷款、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四类不法行为。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将组织行业自查、开展监测排查、组织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和广泛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