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未用人脸辨识系统办聚众首谋

立委陈其迈至警政署考察M-Police的人脸辨识系统,由员警当场示范拍摄、辨识。(胡欣男摄)

警用行动电脑的新旧比较,右边新型的即有人脸辨识功能。(胡欣男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1日下午由召委陈其迈率队,至警政署考察M-Police「即时相片比对系统」的功能、成效与是否有法律授权依据。陈其迈关心,警方在太阳花学运以来的聚众活动,不断拿智慧型手机朝参与者拍摄人像,是否用来侦办聚众的「首谋」?警政署长王卓钧表示,没下令要北市警局以这套系统侦办。

警政署自民国101年起推动「警政云端运算发展计划」,将旧有的警用携带式电脑换成适合智慧型手机的M-Police,其中的人脸辨识系统,只要在拍摄人脸的构图、光源、像素条件允许下,即可透过与户政系统的连线,辨识出民众的国民身分证部分资料,目前警政署辖下有约2000多台,起初用意是「为民服务」,但立委质疑是否侵犯人权与隐私。

陈其迈抱怨,学运期间,他在立法院被员警拿平板电脑拍摄脸孔,他质疑「我这么好认,干嘛要拍?难不成是我的粉丝,想拍下来做纪念?」后来听说这套系统「强大」的辨识功能,他才警觉有侵害人权之虞,违反宪法保障的人民权利。

内政部政务次长陈纯敬指出,个资法保障逾趋严格,这套系统在法律授权上,却实有必要检讨;但既然已有户政资料,由警方重新开发资料恐浪费社会资源,且检讨适法性的同时,也要衡量警察的工作实务,将侵害减到最低,嘉惠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