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重惩 刑事局副局长记过2次

新竹某科技公司罗姓副总开车撞死人,扯出分局长陪做笔录等争议,警政署认为竹县警局处分过轻,昨将刑事局副局长黄家琦(见图)、新埔分局长林英煌各记过2次,竹县刑大副大队长吴仁志记过1次。(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某科技公司罗姓副总开车撞死人,扯出分局长陪做笔录等争议,警政署认为竹县警局处分过轻,昨将刑事局副局长黄家琦、新埔分局长林英煌各记过2次,竹县刑大副大队长吴仁志记过1次;县警局副局长许丰统因不当转发肇事者声明稿,记过1次,局长杨哲昌申诫1次。

警政署强调,竹县警局由局长以下相关官警主动交出通联,报请地检署并案调查,毋枉毋纵。

这起死亡车祸案,让一干官警被惩处,起因是死者家属质疑新埔分局长林英煌陪罗做笔录,事后警局又代发罗的声明稿,怀疑高阶警官介入。警政署上月30日前往新竹调查,认定林虽全程在场,但分局依法侦讯并函送,过程并无不法。

时力立委陈椒华昨痛批,警方调查过程疑点重重,呼吁警政署不可护短,揪出幕后藏镜人。事实上,立委影射的藏镜人,是有亲人在该公司上班的云林县警局长李谋旺,但李不认识罗,对本案毫不知情,无端被牵连,扬言提告。

刑事局副局长黄家琦说,他是因昔日秘书吴仁志介绍,才与罗有一面之缘餐叙,此后仅以早安图问候。车祸后,吴曾陪罗至派出所,翌日因吴被居隔,才拜托他代为关心,他便致电林英煌。他强调从未有不当指示或要求,但造成社会纷扰,深感抱歉,自请处分。

警政署指出,经查无官警违法,但社会观感不佳,招致非议,原处分过轻,决定加重惩处。

县警局昨公布惩处名单,局长杨哲昌因考监不周自请处分,副局长许丰统加重为记过1次,公关科长严永铭申诫1次,新埔分局长林英煌加重为记过2次。另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吴仁志,第1波未被列入惩处,这波被记过1次。

县警局指出,此案家属质疑有人关说导致妨害公正调查,为昭公信并自清,将由局长杨哲昌以下相关高阶官警,主动提供通联纪录及通讯软体对话纪录,并案移请新竹地检署参办,调查是否有其他高阶官警介入关心或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