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狂歡後獨留好友車上睡覺 隔半天再看他已喪命
赵姓男子和罗姓好友前年4月30日凌晨相约到高雄市区酒店寻欢,结束后赵见罗男醉倒,却把他丢在车上后就自行离去,但半天后罗男都没回音,赵男返回停车地点,发现罗已死亡,法院审理后,认定罗是死于饮酒过量及吸毒,死亡与赵男无直接关联,判赵无罪。
判决指出,前年4月30日凌晨0时许,赵男、罗男相约到高雄市区酒店,两人约在住家附近的超商碰头,由罗男开车载着赵男前往市区寻欢。
两人从凌晨喝到中午,因罗男醉倒,由赵男扶着罗男上车,赵开车载着罗男北返,但抵达两人会合的超商时,罗男仍未酒醒,赵男便将罗留在车上睡觉,自行骑车离区。
事隔约12小时,赵男见罗男都没跟他联系,重回超商查看,发现罗躺在车上一动也不动,报警后罗已明显死亡,因车上有使用过咖啡包,赵也坦承两人曾使用毒咖啡,警方怀疑死亡与毒品有关,将赵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检警侦办时,罗男血液验出三级毒品反应Mephedrone,死因为急性酒精与多重药物中毒、环境缺氧窒息、热灼伤及横纹肌溶解症,因赵男将罗丢在车上,被检方依法起诉。
桥头地院审理时,赵男喊冤,称他们去酒店前,就有在车上喝毒咖啡,是罗离开酒店时醉倒,他才把他搬进后座,离开前罗还有心跳,他也没料到罗会死在车上。
法官依据法医研究所回函,罗体内验出酒精及三级毒品Mephedrone,且罗体内Mephedrone已达致死浓度,认定罗的死因应为酒精、毒品使用过量死亡,与赵男并无直接关联。
法官综合事证,认为赵男不具医学常识,依常情对于罗当时已因饮酒、吸毒过量导致死亡有预见可能,因此无从推定赵此时具有违反注意义务,判他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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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地院外观。图/本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