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电动车也算酒驾 中秋连假南警吁喝酒别上路

新营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员警日前行经新营区新进路,发现越南籍黎姓男子骑乘电动自行车行进间摇晃不稳,对其实施酒测。(读者提供/张毓翎台南传真)

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民众愈来愈多,但常有民众以为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会违反规定。(读者提供/张毓翎台南传真)

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民众愈来愈多,但常有民众以为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会违反规定,经员警解释后才恍然大悟,台南市警察局新营分局统计,去年取缔电动自行车酒驾计52件,而今年迄今就已经举发90件。

新营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员警日前行经新营区新进路,发现越南籍黎姓男子骑乘电动自行车行进间摇晃不稳,上前拦查时,闻到其身上有浓厚酒味,酒测值高达0.58毫克,最后黎男被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有鉴于此,新营分局也多次利用机会向雇主及仲介公司加强宣导,避免外籍移工因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不同及欠缺对法令的认知,无心或贪图方便违反交通法规。

警方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电力发动的「动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后骑乘微电车上路,酒测值超过0.15毫克,就会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1200元至2400元;拒绝酒测处4800元,同样都必须当场禁止驾驶且车辆移置保管。

另外酒测值超过0.25毫克以上,警方除了开单举发,还会依公共危险移送法办。中秋连假将至,警方提醒,民众饮宴、聚餐前可先指定未饮酒人员驾驶,餐厅、贩酒业者等亦应负起社会责任,多协助顾客利用计程车队及代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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