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拒测被吊销驾照!他因「员警1句话」撤销处分 缴300元救回

苏男酒驾拒测,收到裁罚后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示意图记者林世文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苏姓男子酒驾拒测,被员警开单扣车及吊销驾照,经行政诉讼后败诉,但员警一句「驾照吊3年」,让法官认为执法有瑕疵,因此吊销驾照的处分获撤销。

据《联合报》报导,苏男2017年8月16日晚间骑车行经新北市林口区时,因违规左转被员警拦下;满身酒气的他拒绝酒测后,被对方开拒测罚单。苏男在收到罚单后立即向交通裁决所申诉,但仍维持9万元罚缓、吊销驾照和参加道路安全讲习等处分;苏男不服,再次上诉。

▲法官认为员警告知的权利有差,因此撤销苏男驾照吊销的处分,图非当事人

苏男表示,他违规的地点竹林一路及文林路口,但新庄分局却把违规地点改成文化一路和竹林一路口,「为何公务人员可以乱改地点」,以此盼求法院撤销处分。交通裁决所表示,苏男拒测是事实,举发地点可能是误填、误写造成,更正即可。

法官认为,苏男经员警告知后,不积极配合酒测还拒绝;虽他主张公务人员窜改违规地点,但法律明文规定行政处分有误写,依申请更正即可,不会改变违规事实,因此判苏男败诉。

报导指出,法院调查,员警告知苏男权利时,只说「测有三项权利,第1项罚9万元,第2项扣车,第3项驾照吊3年」,最后的「扣照3年」和「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有差,认定有瑕疵,因此撤销吊照处分,其他处分维持原判决,苏男则须付300元裁判费,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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