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台铁靠公司化呼声高 交通部初步规划7方向调整

太鲁阁事故撞出台铁管理文化陋习公司议题再度被拿出讨论。(本报资料照)

台铁太鲁阁号日前发生70余年最严重事故,支持台铁组织改造的声音越来越多,讨论多年的台铁公司化再度浮上台面,根据交通部资料,在财务负担、劳工权益营运监理与安全管理层面服务提升、法治环境、资产活化以及投资奖励7个方向,皆拟出初步规划。交通部强调,是否推动、何时推动以及如何推动,仍有待政府国会、台铁与社会凝聚共识

交通部指出,台铁组织文化仍待调整,盼透过进一步的组织改造,解决台铁组织管理、营运财务、安全管理问题,精进营运安全,提升整体效能,让营运财务更健全、觅才留才更有弹性

国内外组织改造,一般分为营运结构调整(企业化)、公司化,以及民营化释股3种型态,交通部成功推动公司化或民营化的案例很多,公司化如中华邮政公司、台湾港务公司、桃园国际机场公司等;民营化则有中华电信阳明海运等。

对于台湾铁路管理局组织改造,交通部认为现阶段建议可评估以公司化为优先选项,朝国营公司的组织架构发展,并在与员工工会取得共识的前提之下,进行各项公司化组织改造工作。

财务负担层面,由政府补贴政策性财务负担,包括老人、身心障碍半价优待、偏乡服务性路线小站补贴,以及其他政策性负担。由政府承接历史性财务包袱,包括员工退抚金、长短期债务,以及优惠退休加发薪额。

劳工权益层面,政府承诺改制期间不裁减任何员工,改制后原有员工权利义务不变,并给予员工退休优惠条件。设计合理的组织条例及国营公司架构,配置合理员额

营运监理与安全管理层面,全面落实专责轨道监理机构业务,并规划成立国营公司区域营运部门及一级安全管理业务单位。

服务提升层面,推动营运服务多元化,全面检讨全国各区域与城际运输和客层需求,提升多元化的铁路运输服务。在保障弱势民众的权益与交通平权之前提下,讨论费率管制合理性并评估松绑,健全台铁公司财务

法制环境层面,与台铁工会协商研拟公司化改制基本要件及立法,纳入《铁路法》、《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组织条例》以及《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资产活化层面,营业车辆、一等站以上车站土地建物,以及台北高雄花莲机厂,均作价转投资公司财产,其余营业用资产均归属政府所有。国营期间20年内,归属政府的营业用资产,均以无偿方式提供使用。

投资奖励层面,所有作价转投资公司之土地及房屋赋税,均应予免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