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加强版”出台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青)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补贴政策,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

昨日,记者从乐清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老年人更多需求,省里对《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调整后的《细则》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门槛更低、目录增多。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家庭厨卫设施条件相对较好,而对行走便利、康复理疗、智能监测等其他类产品更有需求,允许其仅选购其他类产品。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15%(最低1000元)的规定限制。

《细则》调整了厨卫改造补贴范围,鉴于厨房和卫生间改造均具有整体性,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享受相应补贴,但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的厨卫整体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近期有意愿申请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可要赶快行动了。”乐清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道。据悉,目前,乐清已申报改造80户,正在进行改造或完工共近5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