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连千毅追求 辣模「子涵」卷入刘乔安卖淫案

拒绝连千毅追求,辣模「子涵」卷入刘乔安卖淫案(摘自子涵脸书)

媒体今爆料,高雄市「直播主之乱」主角连千毅,曾被爆料追求过的「子涵」翁姓辣模,翁女刚满18岁时,曾在「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仲介下赴澳门卖淫。虽然翁女经纪人否认她卖淫,只是证人身分受讯,但法院判决书却披露此事。

据了解,检警当年侦办刘乔安等人跨国仲介卖淫案,从刘女等人的「花名册」中,查出翁女曾经受刘乔安仲介到澳门卖淫,检警一度约谈翁女说明。

2015年间,检警接获美国在台协会(AIT)检举,指有跨国卖淫集团疑仲介台女到国外卖淫,检警约谈主嫌「戴姐」戴君仪及刘乔安、钟宜姿3人到案,并依法起诉。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依据北院判决指出,翁女曾受刘乔安仲介,2度到澳门及台中性交易,首次2015年3月27日至28日,港澳男子交付12万元,与翁从事性交易,翁女分得7至8万元酬劳。

2015年5月19日至21日,翁女第2次经刘乔安及戴君仪仲介,以20万元代价与港澳男子性交易,翁女分得7至8万元酬劳。2015年9月14日,翁女被刘乔安仲介至台中,以12万元价格与台籍男子进行性交易,该次翁女分到7万元。

据了解,翁女经纪人向媒体回应时表示,翁女确实曾在18岁时,因刘乔安跨国仲介卖淫案,被以证人身份接受警方约谈,但翁绝对没有卖淫,也从未拿到酬劳,她是证人而非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