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搭讪正妹「毛手毛脚」卡位熊抱 恶男惨喷3万元

咖啡店搭讪正妹「毛手毛脚」卡位熊抱,恶男惨喷3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陈姓男子去年4月间在某连锁咖啡店遇到一名正妹独自坐在角落座位,主动上前搭讪正妹,遭到婉拒后,趁机入座正妹位子,紧贴、环抱对方,吓到正妹逃离报警;法官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罪,判处陈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陈男于去年4月3日晚间5时许,在某连锁咖啡店内,见A女独自坐在角落处之座位,因欲结识A女而上前搭话,他先以左手搭A女右肩膀,低头询问可否认识她,遭到婉拒后,陈男竟趁机坐入A女座位,紧贴对方并以双手环抱她,触碰A女手臂、腰部等隐私部位。

陈男到案后坦承当时欲结识A女,2人靠得很近,但否认有何性骚扰之犯行,辩称「我当时是因为紧张才会不小心碰到她」。而A女则表示当下觉得很恶心,脑筋一片空白,很害怕且身体一直抖,「陈男当时的行为让我很不舒服」。

法官勘验监视录影器画面,发现陈男向A女搭话时,有搭肩、低头靠近A女的举动,遭对方婉拒后,陈男入座A女位子紧贴对方,并以双手环抱、触碰对方手臂、腰部等部位,而A女旋即起身闪避。

法官审酌陈男与A女素不相识,竟于公共场所对A女为性骚扰之犯行,显然欠缺尊重他人拥有身体自主权利之观念,不仅侵犯A女身体隐私,亦造成其心理受创,所为实值非难;法官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罪,判处陈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