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掃射派出所…他否認殺人 反而要法官查26年前警吃案
44岁男子杨景隆今年3月间持冲锋枪扫射桃园警分局景福派出所,逃逸时拒捕,警匪驳火逾百发,蔡姓警员中弹受伤遭桃检依杀人未遂、枪砲等罪起诉,桃园地院今进行准备程序,杨不认杀人未遂罪,余皆认罪,直指开枪主因是26年他遭2角头打伤送急诊时,桃园警分局中路、景福2派出所让他母亲跪求大半天仍不受理,要求法官帮他清查当年真相,调查吃案情形,法官谕知再开。
杨出庭时,对于持枪、开车到警所开枪的恐吓及逃亡拒捕开枪的持枪、伤害、妨害公务等罪嫌皆承认,但对于开枪致蔡姓警员中弹受伤的杀人未遂部分坚不认罪,他否认主观上有杀人犯意,而他当时开枪只是要赶走警察、吓吓他们,若真有杀人的犯意,沿途见一个就会开一次了。
杨说,当年他刚满18岁,遭人殴打,造成脸部、身上多处撕裂伤,光是头、脸就缝了百余针,伤重躺在圣保禄医院的急诊室,当时他的母亲由哥哥陪同,前往桃园警分局中路派出所要报案,却遭警察刁难,要他母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至少2小时,甚至有警员表示「跪到我高兴就帮妳受理」,事后他见母亲返回时,额头、膝盖瘀青一片,认为当时的所长与伤害他的人一定是一伙。
他又说,大约21岁时,又遭遇歹人持钉有铁钉的木棒围殴,造成他全身多处受伤,腿还被打断,母亲由哥哥陪同去景福所报案,又遭拒绝受理,他实在气不过,才会于今年3月23日深夜去开枪,这次制作笔录时,也将多年前的涉嫌伤害他的2名主使的角头告知警方,希望能查当年的旧案,调查警所吃案的情形。
44岁杨景隆疑似不满26年旧案被警方吃案,今年3月23日深夜近11点持枪到桃园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射击,桃园地院今开庭调查,杨希望法官清查当年旧案,调查警方吃案情形。记者周嘉茹/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