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薪資調高 國防部將修正役男申請提前退伍條件

国军今年起恢复征集役期一年义务役,考量役男服役期间的薪资待遇调高等因素,国防部近日预告修正常备兵补充兵服役规则,删除役男因家庭状况属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等情况下,得申请提前退伍的条件。

国防部6日预告办理常备兵补充兵服役规则第15条修正案,指出因应内政部已修正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办法,已经调整常备役体位役男服补充兵役及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申请条件,因此调整常备兵现役在营期间得申请提前退伍的条件。

国防部于修正草案条文说明,考量服兵役役男家属一次安家费及三节生活扶助金发放基准调高,再加上一年役期义务役役男的薪资待遇已有调高,使役男于服役期间得以兼顾家庭生活开支,因此将删除现行条文「原负担家庭生计主要责任之家属死亡,无其他家属负担家庭生计」以及「家庭依社会救助法核列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得以申请提前退伍的条件。

此外,国防部说明,因应台湾小家庭的社会家庭结构、高龄化社会趋势,并考量教育、社会福利制度及医疗技术的进步,因此删除「家属均属65岁以上或15岁以下,无其他家属照顾」得申请提前退伍的条件,并将现行条文中,家属领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证明或重大伤病证明,且无其他成年家属无法照顾,得申请退伍的条件酌作文字修正。

根据修正条文,常备兵役男服役期间,因家庭因素符合家属中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且无其他家属照顾或其他家属均属65岁以上、未满15岁、患有身心障碍、重大伤病或15岁以上未满18岁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立案之学校证明就学中,得申请提前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