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仍未法制化 「詐團開遊艇…檢警還在游泳追」
诈团不断提升诈骗科技手段,检警却没有同等武器。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诈骗集团猖獗,案件量居高不下,行政院虽通过科技侦查及保障法,但仍要等送立法院排审,检察官、司法警察还是只能继续用游泳的方式追游艇,基层检察官指出,最高法院早就提出安装GPS是强制侦查,要有法令依据,但七年过去都未见修法,为何赶在五二○前推出打诈新四法,并放宽GPS追踪与M化车定位发动门槛,究竟真有打诈决心,抑或是新总统就任烟火秀?
另检方指出,科技发展是为了有效打击犯罪,M化车的科技侦查,确实会干预人民隐私,应有法律规范,但是面对诈团不断提升科技手段,检警却没有同等武器,法务部提出科技侦查法五年了,盼今年能通过。
「百亿总裁」新力旺集团负责人庄周文,涉巨额洗钱等罪遭检方起诉,检警收网时,庄男一度行踪不明,后来落网身上被搜出十七支手机,目的就是为躲避M化车追踪。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洪佳业指出,检察官多年来推动科技侦查法,最主要目的是帮被害人追回赃款,尤其在诈欺被告车上加装GPS,才能掌握犯嫌所在位置,关注犯嫌每日诈欺移动轨迹及交付赃款所在地。
现今犯嫌早已利用各种高科技遂行犯罪,允许使用GPS搜证,刻不容缓,否则永远只能查获「抛弃式」嫌犯,例如车手或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