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推第三方检举平台 黄扬明惊爆:民众党党章根本没「这1条」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资料照,季志翔摄)

民众党接连爆出党籍干部染黑、染黄争议,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13)日宣布党内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约,引进第三方公正举报平台,让党员透过匿名方式,检举有不法行为的党职人员。资深媒体人黄扬明却发现民众党成立4年,竟还没订定「廉政公约」。

针对柯文哲昨办了「建立外部第三方检举平台记者会」,黄扬明在脸书质疑,无论透过什么平台检举、移送,民众党处理违纪案的法源都还是该党章程的第23条,定义中央评议委员会的权责,以及该党的「纪律评议裁决条例」。

然而,黄扬明发现,在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17条规定中提及,「本党从政公职人员,违反「廉政透明公约」(待补,参考北市府公约)者,视情节轻重,应予以除名或停权之处分。黄扬明遍寻官网,找不到任何民众党订定的「廉政透明公约」的相关内容。

黄扬明直言,民众党已成立满4年,要用「草创」的理由来敷衍称还没空订定,是说不过去的,柯文哲在建立第三方检举平台机制前,「是否该先花点工夫去建构专属贵党的『廉政透明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