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拒夜间侦讯欲离开侦讯停遭逮捕 小草集结北检「接柯P回家」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检调30日在搜查完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住家后,廉政署以图利罪被告身份约谈柯文哲,并于31日凌晨移送北检复讯,后于凌晨2点左右,以贪污图利等罪嫌当庭逮捕柯;但柯认为程序违法,声请提审。据了解,民众党支持者在31日凌晨开始在多个「小草」群组内号召,要在上午10点时,于台北地方检察署外集结,要「接柯P回家」。

▲检调侦办京华城案,今天再度展开搜索与约谈等相关行动,前北市长柯文哲晚间移送北检复讯。(图/记者李毓康摄)

检调单位30日一早就前往柯文哲的住处、柯文哲办公室以及民众党中央党部等处搜索。在柯住处搜查过程约4小时,约在中午11点50分时许,柯文哲在律师的陪同下现身,发表简短声明后随即与陈佩琪一起上车,前往廉政署。而陈在30日晚间被检方请回,柯则是一路到了31日凌晨才移送北检。

柯文哲抵达北检后,面对大批媒体包围未有过多发言与行为,直接入内前往侦查庭。柯文哲委任律师郑深元在31日步出地检署时表示,「时间很晚了,主席(指柯文哲)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讯问,因此主张拒绝夜间侦讯,检察官认为,不能让主席离开,所以就当庭逮捕,后续会跟台北地院声请提审」。

北检则说明,检察官于今天凌晨对被告柯文哲讯问过程中,柯文哲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讯问,迳欲离开侦查庭,检察官晓谕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后再接受讯问,惟仍遭柯文哲拒绝,经审酌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图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北检指出,倘若柯文哲未完成讯问程序,即任其自由离去,将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风险骤升而有妨害侦查目的,故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但书之规定,当庭谕知逮捕,并告知相关权利、交付逮捕通知书。而被告及辩护人表示行使提审权,目前程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