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声请交付辞党主席声明 民众党回应了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已被羁押禁见近4个月,柯文哲16日透过律师具状声请将辞职声明交付予党秘书长周榆修,北院审理后今(20)日裁定准许。稍早民众党发布声明,强调章程运作应由党内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宣告辞职生效。(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已被羁押禁见近4个月,柯文哲16日透过律师具状声请将辞职声明交付予党秘书长周榆修,北院审理后今(20)日裁定准许。稍早民众党发布声明,强调章程运作应由党内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宣告辞职生效。

民众党回应指出,在法院传给媒体公告主文之前,本党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关文件,后续仍待收到文件,才能厘清文件内容。

民众党说,他们尚未收到文件前,却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内提及「依据台O民O党网页下载之台O民O党党章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六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之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之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之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将此信函内容公布,且主动诠释本党党章;民众党表示,本党相关章程之运作,应由本党内部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透过主文宣告判定「辞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