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柔离婚官司二审 高院「郭宗坤需负责任」准离还判赔40万

柯以柔与郭宗坤2017年爆婚变。(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柯以柔提起离婚诉讼,指控老公郭宗坤偷吃,但郭男否认并希望婚姻能够继续下去,不愿离婚,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为,婚姻已出现重大事由且无回复之望,判准2人离婚,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仍判准离婚。

本名柯育婷的柯以柔2011年嫁给厨师老公郭宗坤,近年柯经营网拍,一度爆出侵权官司,郭则酒驾,双方为了离婚官司,多次进出法院,而柯每次到庭都以泪洗面,梳妆整理后才步出法院,避免被媒体拍到憔悴的样貌。

法官审理时传唤媒体记者作证,记者说亲眼见到郭进入一处老旧公寓楼梯,当时楼上只有女员工家的灯亮起,确定郭与女员工同住一间屋子,加上郭另又被拍到与女员工一起出国,2次不同的时间点,法官认定郭负起对婚姻不忠的责任。

法官认为郭宗坤有和女员工一起出国,还可能同住在一间屋子,任何伴侣都无法忍受,客观上已经构成婚姻难以维系的重大事由,一审及二审都判准2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