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交易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市次日起拟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
可转债交易即将迎来监管新规。6月17日晚,沪深交易所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6月18日起实施。
《交易细则》拟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结合涨跌幅调整,拟增设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上市公司相应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适当性通知》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同时实施新老划断,明确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不影响融资功能正常发挥
此前,证监会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针对炒作可转债等问题,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安排,抑制可转债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
为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各项制度,规范可转债交易与转让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起草《交易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交易细则》立足可转债特点,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强化交易监管,明确可转债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在给予可转债合理定价空间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控,有利于推动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某资深市场人士表示。
近年来,可转债为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沪深交易所强调,《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的起草旨在有效防止过度投机炒作、维护可转债市场平稳运行,有关措施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正常发挥,不会减弱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
强化可转债交易监管
《交易细则》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可转债交易与转让以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制度。
首先,拟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结合涨跌幅调整,拟增设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例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匹配成交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其次,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特点及防控炒作需要,拟增加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一步加强防炒作力度。
最后,拟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适当性通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适当性要求。一方面,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另一方面,实施新老划断,明确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异常波动可转债被重点监控
近期,可转债市场较为火爆,多只可转债盘中大涨触发临停,涨幅明显偏离正股表现。在此背景下,沪深交易所加大了对可转债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异常波动可转债持续进行重点监控。
永吉转债便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永吉转债5月17日上市当天涨276.16%,收于376.16元,这一涨幅创下可转债新券上市首日最大涨幅。上交所查明,5月17日,投资者郑某某在交易永吉转债过程中,短时间内多次通过大笔高价申报的方式实施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债券正常交易秩序。对此,上交所依规对该投资者作出限制其名下证券账户交易该所债券3个月的纪律处分决定。
除永吉转债外,泰林转债、东时转债也被重点监控。6月2日,深交所表示,当周对异常波动的泰林转债进行了重点监控。6月1日,泰林转债单日涨幅达34.22%。6月17日,上交所公告称,当周对东时转债进行重点监控。6月16日,东时转债单日涨幅达38.05%。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异常波动的可转债发行规模大多较小,如永吉转债、泰林转债、东时转债的发行规模分别为1.46亿元、2.1亿元、4.28亿元。市场人士分析称,这表明此轮可转债火热行情背后可能存在游资炒作,通过拉升价格实现暴涨吸引跟风盘进而获利。
国融证券研究员张志刚表示,《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实施后,监管层对可转债市场的交易异动关注度较高。沪深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转债均采取过通报、重点监控或是监管措施。从历史经验来看,短期价格暴涨的可转债后续多遭遇深跌,尤其是在监管部门介入后,市场情绪往往出现扭转,炒作小盘可转债需防范风险。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