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古井杀婴案! 狠父翻供否认杀婴:孩子无呼吸才放水里
台中市石冈区1处古井,2024年5月中旬惊传婴尸案。(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东势区日前惊传古井婴尸案,谢男和柯姓女友生下健康男婴,竟溺死婴儿装袋丢水井遗弃,因良心不安今年初自首坦承杀婴,因媒体揭露曝光。中检声押两人获准,并依杀人及遗弃罪起诉。谢提起抗告,翻供否认杀婴,辩称婴儿死后,他才淹尸;且他自首无逃亡及串供之虞、母亲罹癌三期需照顾等理由声请停止羁押,经台中高分院裁定驳回,不得再抗告。
检警调查,30岁柯女在2022年10月间检查出怀孕,胎儿8周大,她和男友谢男一度打算引产,同年11月胎儿已满13周,即未拿掉小孩,预产期约在2023年5月底。柯女去年5月26日深夜10时许在她位于东势租屋处,生下1名健康男婴。
柯表示不愿留下小孩,谢将浴缸注满水,狠心将男婴放入浴缸溺毙,确认男婴死亡后,将遗体连同胎盘等一并装入垃圾袋,带回他在石冈的租屋处,隔天丢弃后方水井内。
2人因良心不安,今年1月12日向东势分局东势派出所自首,坦承和女友杀婴弃尸,警方循线于水井捞出婴尸,将谢、柯移送台中地检侦办,检方复讯,向法院声押2人,经台中地院裁定获准,检方于4月26日侦结依杀人、弃尸等罪嫌起诉2人。
谢在警询、侦查及羁押庭时坦承杀婴及遗弃尸体,但在台中地院审理,翻供改口否认杀婴,辩称原本婴儿会啼哭,后来没有呼吸心跳、也不动了,他在婴儿死后才将他放入有水的浴缸里,让水淹过婴儿。
谢不服台中地院羁押裁定,提起抗告,以他坦承犯行,配合调查、测谎,没有勾串共犯,自首前即查过相关刑责仍选择自首,并没有逃亡之虞。因母亲罹患大肠癌三期,需要治疗及他的照顾,声请停止羁押。
台中高分院审酌谢杀婴犯行嫌疑重大,所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为杀人罪,为最轻本刑10年1月以上重罪,且地院讯问所述情节,与共犯柯女说法有重大出入,重罪足认有逃亡之虞、尚待与柯交互诘问确认案情,有相当理由足证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有羁押必要,认定谢以自首及家庭照顾等事由提起抗告,并无理由,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