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遭举报,岩石股份回复监管函:未发现高酱酒业52%股权交易存在实质性瑕疵

红星资本局4月5日消息,岩石股份(600696.SH)于近日回复了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关于控股股东受让高酱酒业52%股权是否真实,控股股东函复称,其以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债权作为支付对价,公司未获取进一步证据。

此前有信访投诉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酒”)2020年12月以1.5亿元现金受让广州市华思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思泰”)所持高酱酒业52%股权的交易真实性存疑,有关银行回单涉嫌伪造,实际支付款项的公司为上海垌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垌澎贸易”)。

前期公告显示,高酱酒业52%股权,由控股股东于2021年3月捐赠至上市公司。

对此,上交所要求岩石股份自查并补充披露上海贵酒是否存在举报中所称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上述涉及公司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岩石股份称,公司得到上海贵酒回复,2020年12月1日,广州华思泰与上海贵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州华思泰将其所持有的高酱酒业52%股权作价1.56亿元转让给上海贵酒;同日,上海贵酒及广州华思泰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上海贵酒将其拥有的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债权转让给广州华思泰,以此作为本次股权交易的对价。

岩石股份还称,根据上海贵酒回函,上海贵酒与广州华思泰系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上述相关决议、协议及其合同。截至目前,双方也未因高酱酒业52%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根据目前已采取的核查程序及所获得的证据文件,尚未发现上海贵酒与广州华思泰之间关于高酱酒业52%股权的交易存在实质性瑕疵。

另外,上海贵酒除与广州华思泰存在高酱酒业52%股权转让相关业务外,与广州华思泰和垌澎贸易无其他资金及业务往来。

关于公司是否通过未披露的关联方提高销售业绩的相关事项,岩石股份表示,年审会计师正在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暂无法出具核查意见,待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后,年审会计师将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编辑 邓凌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