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上校与亲戚女兵营内常共处寝室 传讯「扑倒妳」遭记2大过

空军上校与亲戚女兵营内常共处寝室 ,传讯「扑倒妳」遭记2大过。(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已婚任职于空军四联队的上校,在担任科长期间,多次与有亲属关系的女兵单独共处寝室,还传送「咬妳」、「扑倒妳」、「我要妳」的等讯息给女兵,甚至要求女兵传送性感图片给她观赏,遭到军方惩处2大过。但上校她仅是以亲戚长辈关系照顾女兵,并未胁迫,且女兵仅有单方面说词,因此提告撤销惩处,但法官审理后,认为军方惩处有据,判决上校败诉。

根据判决书,任职空军第四联队已婚上校,在担任科长期间,自112年2月起,多次与亲属关系女兵小美单独共处寝室,且有言语互动逾越长官部属及亲属关系,遭到空军记大过2次惩罚。

但是该名上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表示,他是念在小美为亲属关系才特别照顾,未有强迫、利用权势或违反女兵意愿之行为,但部队处分无视此一事实就记以2大过,显然过重,有裁量滥用、判断瑕疵及违反比例原则情事。

上校也答辩指出,小美申诉曾与他在营内发生性行为,并要胁她持续至其寝室之新事实部分,因小美未提出证据佐证,难认属实。部队仅凭女兵单方说词而未进行其他证据调查,且此案已经地检署不起诉处分。因此部队有错误事实或不完全资讯作成之违误。

但是法官审理后,发上校传送「咬妳」「扑倒妳」「我要妳」「要不要过来」「小宝贝」等讯息予女兵,及要求女兵传送性感图片等讯息,有LINE对话纪可证,足认上校与女兵间之言语互动逾越干部及亲属伦理关系。

且上校未恪遵营规,自112年2月起多次与女兵独处寝室,并予以留宿,且言语互动逾越干部及亲属伦理关系,未尊重性别互动分际情事,并无违误,部队予以2大过惩处,依法有据,判决他败诉,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