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社工师介入婚姻 家暴男到台大云林分院理论
陈姓男子(左)今天到台大云林分院控诉社工师导致他和前妻离婚,副院长马惠明(右)接见说明。 (周丽兰摄)
云林县斗六市一名陈姓男子出面控诉三年前因家暴老婆被要求接受心理辅导,辅导他的社工师却与他妻子暗通款曲,导致两人去年十二月离婚,他在今年除夕夜发现前妻简讯才知。
陈男出示该社工师写给前妻的简讯「只要妳不会感到很烦,我会不停帮妳送,因为我喜欢妳,也@@妳…就想对妳好,至于我的心脏,一定够强壮,能承受任何妳还藏在心中的事情,相对的,我也有家人,我的历史…」、「婷…彩虹耶!这是这场来得不是时候的雨对我的安慰吗?超讨厌的,妳不在身旁,眼前就失色了…」
陈姓男子向县议员李建志陈情,李建志今天上午带陈男到社工师工作的台大医院云林分院理论,李建志表示,该男社工师利用职权在当事人夫妻感情最脆弱时介入家庭,违反职业道德,台大院方应有惩处。
台大云林分院长马惠明表示,这样的事情很遗憾,院方的立场有三点,一、目前两方对于事件内容及时序的描述,有些差距,厘清真相、发生时序、过程;二、男女之间交往情况,院方不会介入。三、同仁在中间过程中,是否有违反社会工作师的职业伦理,会谨慎检视,会根据中华民国社工师法与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透过专业团体及中华民国社工师全国联合会协助,及内部人事评估谨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