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香港国安法 关台湾人什么事?

香港国安法7月1日正式上路。(图/路透

苦苓本名王裕仁,知名作家,曾获时报文学奖散文奖、联合报小说奖

香港国安法实施了!中共一意孤行,林郑唯命是从,各国严厉谴责,台湾如临大敌…但是对于一般台湾人来说,香港国安法究竟「干卿何事」呢?

且不要说实际参加活动、或者公开发表言论,只要你在社群网站上做过这些事,就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了!请大家逐项检视:

一、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讨论台独、藏独或疆独的图文。二、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讨论香港独立、或香港交给其他国家治理的图文。三、在社群网站上,和人讨论香港前途问题,其中有人提到(不是你自己哦!)「港独」或「归英」问题,你一样也违法。四、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支持各国采取行动制裁香港政府的图文。五、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向国际揭发香港政府暴行的图文。六、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批评中国政府、领导人官员,或批评香港政府、领导人及官员,包括「中共必亡」「林郑下台」等图文。七、在社群网站上,发表或转贴有关香港警察镇压民众暴行的图文。

以上行为,都涉及违反香港国安法「分裂国土」或「颠覆国家政权」,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退一万步说:你确认自己完全没有上述任何行为,以后也不打算(可能也不敢!)做出上述行为,那么香港国安法是否就管不到你呢?

▲香港国安法效力不仅止于香港。(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没那么容易脱身!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附表6:香港政府可以要求台湾(没有错!指名的就是台湾)政治组织人士,就涉港活动交出资料,如拒绝交出或资料不实,最高可以判处两年徒刑

而这个所谓「政治组织」包山包海(就中共来说,所有的媒体都姓党,所有的企业也都姓党,因此所有的组织都可以说是政治组织),所以即使你没有上述行为,但你如果是以下身份:

一、.台湾的军公教人员。二、各级政府的雇员(包括司机或者工友)。三、台湾各政党的党员(包括两大党以及统一促进党、中国槟榔党等小党)。四、各政治团体的成员(例如小英之友会或爱国同心会)。

你可能会说:我对政治一点兴趣也没有,所以也不会参加任何政治团体,我只是一个生意人、只是一个小员工,那我应该没事了吧?那可不一定!可能被认定为政治组织的还有:

五、所有国营事业公营银行。六、有政府官股的任何企业。七、政府出资成立的各种基金会

只要你任职其中,不论职位高低,一样有可能被香港政府要求你交出资料,你还是逃不出可能触法天罗地网

最后你的直觉反应应该是:管他那么多!我又不是香港人,我也不会去香港,什么香港国安法,就算再严刑峻法也管不到我!

最惊人的就是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即使不具香港居民身分的人,在香港以外地区违反国安法者,也同样适用。换句话说:香港国安法其实是「全世界国安法」,谁也逃不掉!

所以不管你是哪一国的人,只要你入境香港、在香港转机、或搭乘香港的飞机船舶,都可能因为涉嫌违反国安法而被逮捕,变成下一个「李明哲」。

好吧!你说那就再退一万步:我从此以后出国都不搭香港的飞机、也不再从香港转机,那这些「共匪」就算再厉害、总抓不到我了吧?

好像不是喔!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有55个国家和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其中已经生效的有39个国家,包括台湾人最常去的法、义、西、葡、俄、韩、越、印尼等国在内。

而单独和香港签有移交逃犯协定的,有些和中国重复,有些却是中国没有的,例如印度、星、马、英、德、美、加、澳、纽…范围甚至包括更广。

而到目前为止,因为不满香港国安法,而宣布废除和香港引渡条约的,也只有加拿大和澳洲两国而已。

因应香港局势,陆委会设立「台港服务处办公室」。(图/记者陈政录摄)

也就是说,和中国引渡协议已经生效的39国,加上和香港有引渡协议的19国,扣掉两边重复的6个国家,再减掉加、澳两国,这个世界上还有50个国家是「危险」的:台湾人来到这些国家,都有机会被中港政府,以违反香港国安法,要求该国政府加以逮捕,并移交香港政府,接受这个「恶法」的审判——这应该是习惯了自由民主人权的所有台湾人,此生可能的最大噩梦吧!

所以,不要再说香港国安法跟你无关,事实上是跟你很有关,如果你都不「关心」,很可能有一天就会「被关」。难道我们希望今日的香港,会是明日的台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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