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院下午3点重开羁押庭 柯文哲不发一语搭车离开住家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地检署26日起诉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人,移审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含柯文哲在内的羁押中5名被告全数交保,而北检针对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提抗告;高院29日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北院于下午3时重开羁押庭,并传唤柯文哲等被告到庭,柯原订下午2时20分出门,但却提前至1时50分左右离开家门,面对记者提问不发一语。

▲柯文哲离开家。(图/记者吕佳贤摄)

面对高院撤销交保裁定,柯文哲原订下午2时20分左右离开家门,不过却大提前在下午1时50分就快闪搭车离开住家,惊动现场媒体;据了解,柯文哲是先去事务所找律师,之后才会到北院。被问到会不会紧张、担心北检抗告成功、还有没有钱交保等问题,柯文哲不发一语,快步搭车离开。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合议庭审理认定被告柯文哲、李文宗、应晓薇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等罪,被告沈庆京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等罪,4人罪嫌重大,而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高院指出,原裁定对于被告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等4人无羁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项为必要说明,也未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4人逃亡,理由实属不备。此外,原审谕知的具保金额,与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额是否相当?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原裁定也没有妥适说明。

高院指出,被告应晓薇除中华民国护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国护照,原裁定漏未审酌此项攸关逃亡与否的重要事实,也不恰当,本件检察官提起抗告为有理由,因此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

▲柯文哲27日上午交保离开。(资料图/记者汤兴汉摄)

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则发表声明,对此一结果深表遗憾与痛心;高等法院基于2点理由撤销发回,针对逃亡部分,柯文哲已再三强调不可能逃亡,同时衡诸客观情势,不但没有逃亡的动机,更何况原裁定已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柯更没有逃亡的手段,「在此等情况之下,倘还认为柯文哲会逃亡,可谓违背一般经验法则,实难服众」。

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指出,柯文哲在京华城案中并无取得任何不法利益,北检起诉书中关于收贿仅以「某时地」进行指控,缺乏具体事证,根本没有犯罪所得。

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提及,撤销发回第二点理由,高院质疑具保金额「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忽略原裁定3000万元重保已对柯文哲家庭造成极为沉重负担;检方在经过4个月铺天盖地的搜索扣押后,已非常清楚柯文哲与妻子陈佩琪究竟有多少存款,如再强令增加巨额交保金,岂非在不具羁押必要性之情况下,未达羁押之目的誓不罢休?

最后,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强调,全力支持柯文哲捍卫自身清白,争取公平审理之权利,并将于北院开庭审理时,依规定前往旁听。

▼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召集人黄国昌。(图/记者袁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