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不当党产条例释宪案 司法院7月10日厘清受理否
▲大法官会议将针对不当党产条例,召开宪法法庭。(图/记者屠惠刚摄)
监察院依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行使调查权,认为法律有违宪之虞,向司法院声请释宪。大法官会议认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争议大,有必要听取相关意见才能决定是否受理,因此决定7月10日下午2时30分利用宪法法庭的场地,听取意见。
本次利用宪法法庭的场地,大法官将讨论两大题纲,分别为(一)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1项第1款规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声请解释宪法:一、中央或地方机关,于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或适用法律与命令发生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其于监察院声请释宪时应如何适用?本件监察院释宪声请究系该院行使何种职权,又如何适用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之规定?本件声请是否合于前开声请要件,而应否受理?(二)本件声请受理与否对宪法权力分立之运作有何意涵?
我国先前开过10次宪法法庭,而这次是蔡英文总统上任后,第二度使用宪法法庭的场地。前一次宪法法庭在2017年3月24日召开,当时大法官针对同志婚姻合法化听取双方意见,大法官并于2个月后做释字748号解释。而这次针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召开说明会,听取意见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