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段宜康先免吞曲棍球!监察委员弹劾查案检察官
曲棍球之争有了新变化!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指控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我如果是林沧敏和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早就羞愧而死,怎么还会有脸出来见人?」甚至还打赌吞3颗曲棍球,不过,监察院14日表示,这起案件有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决定弹劾查案的检察官陈隆翔。
2016年1月,彰化地检署以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李淑惠、总教练张文耀犯刑法上伪造文书、业务侵占等罪,因认罪且已将540万返还体育署,以及向彰化县政府补缴相关住宿费合计68万9800元,被告受「缓起诉」处分、各缴交15万、3万元支付缓起诉处份金。监委蔡崇义指出,该检察官应该查的没有查,有诸多缺失。
监察院14日指出,台中地检署陈隆翔检察官于彰化地检署任内,侦办曲棍球协会相关人员侵占公款案件,认事用法上有明显重大违误,并严重违反办案程序,遭到监委高涌诚、蔡崇义提案弹劾,最终以6票支持对上5票反对弹劾。
监察委员高涌诚、蔡崇义指出,陈隆翔侦办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相关人员涉嫌侵占公款案件,漏未论断伪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以及侵占及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实,导致本案将应没收及应发还原所有权人彰化县政府依规定销毁之物,却以「发还被告」之处分命令结案,违反刑法第219条明文规定,均属严重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