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高雄少女案卢嫌、王嫌「无保请回」限制住居

记者柯沛辰、吴奕靖/高雄报导

高雄少女失踪3天,警方1日上午在新竹找到人,并将罗姓主嫌、卢姓男子王姓男子押至高雄侦讯。先前,开车的卢姓男子声称不知少女去向,实际却扮演「烟雾弹」,载着少女手机四处游荡,混淆警方视听,再将手机丢弃台北正桥下。雄检晚间讯问后,谕令王嫌、卢嫌无保饬回、限制住居

这次少女遭略过程,由卢嫌(37岁)驾车将人载往新竹县竹东镇租屋处,再被罗嫌(31岁)关进暗房软禁。警方循线调阅监视器,8月31日逮到卢嫌,但卢谎称不知少女去向,也不认识对方,只是好心载人新北市永和一带

▲高雄少女案,卢男无保请回。(图/记者吴奕靖摄)

当天警方出动M化车,在双市区来回寻找少女手机讯号,下午在中华路2段、古亭国中一度发现,傍晚又出现在重庆南路三段,但讯号断断续续,仅维持1小时,最后警方一无所获。

不过,随着少女1日在新竹被找到,案情逐渐明朗,卢嫌坦承「担任烟雾弹」角色,在案发后载着少女手机一路北上,不断在市区四处绕,最后丢弃在双北交界处故布疑阵企图干扰警方办案

至于与少女联系脸书帐号持有者王男(29岁),原先强调仅向罗男太太租屋,不认识失踪少女,脸书帐号是个资被盗用。但警方调查发现,王嫌失业后,经罗嫌安排在出租套房担任管理人,有共犯之嫌。

高雄警方讯后,将卢嫌、王嫌依略诱罪移送。雄检晚间讯问后,谕令王嫌、卢嫌无保饬回、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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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嫌无保请回。(图/记者吴奕靖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