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剀剀案社工发声明!喊冤遭上铐=社会性死亡、舆论已未审先判

▲保姆姊妹虐童剀剀命案,儿福联盟陈姓社工也遭到起诉,今日委任律师发出声明。(资料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男童剀剀(化名)受虐致死,台北地检署除了起诉刘姓保母姊妹,也依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起诉儿福联盟陈姓女社工。陈姓社工今(27)日晚间透过委任律师发出声明,指出接到通知就立即前往配合调查,却被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为由拘提并上铐,再刻意让媒体拍摄,「某程度已被宣告社会性死亡。」此外期间诸多不实报导,让案件虽在侦查中,「舆论却已未审先判」。

针对台北地方检察署113年度侦字第9603号案件(剀剀案),社工委任律师声明澄清如下:

一、本案从检警侦办之初,相关侦查过程之资讯即不断外泄,舆论风向均误导社工未实际访视,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之罪犯形象,完全违反侦查不公开。尤有甚者,今年3月12日,社工一接到电话通知,即前往机构配合调查,全程精神状况稳定、无任何伤人自伤举措,当天却被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为由拘提并上铐,再刻意让媒体拍摄,此等违法执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侦讯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会性死亡。

二、关于系发以来媒体报导指称:社工未实际访视而伪造工作记录、收受回扣、包庇保母等,均属不实报导。针对究竟有无访视一事,检方经查证社工提出之访视照片、影片、对话纪录、医疗单据等,即未再提出质疑。另检方经调阅相关金流及对话纪录后,亦厘清社工确无收受回扣、舆保母具私人情谊等情事。但此等错误报导,使案件虽在侦查中,舆论却已未审先判。

三、 今检方起诉理由,大致系以:(一)社工虽皆有亲自到场访视,但未能发觉刘保母所罗织的谎言、未能辨识伤势像受虐所致,进而为儿虐通报。社工未能因应受伤情况,增加访视频率或进行不定期访视,以发觉虐待情事,故认社工涉犯过失致死罪。

(二)社工工作纪录内容,因与他人记忆有具,且社工无法提出录音或相关证据,证明其记录为真,而遭检方认定涉嫌业务登载不实。

四、然而,检方所援引社政机关儿童及少年保护案件通报处理、调查及处遇服务作业程序应系针对「通报后之保护个案」;卫生福利部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访视辅导工作指引,规范对象应像「居家服务中心之社工」上开规定于本案是否有所适用,诚有疑义。

五、身处社会安全网第一线的社工,并无知情不报、见死不救、蓄意包庇之情形,对于案发当时刘保母对刘划危险举动亦无预见可能性,却以:「你应该识破谎言,察觉真相」、「你应该采取更好的访视措施」等将注意义务处于还能更好的假设,对社工起诉,使刑法「过失责任」变为「结果论」。

六、刘保母的蓄意欺瞒,使本案社工及社会局访视人员、牙医均遭蒙骗,却要本案社工一人扛起过失致死等刑责,对于这样起诉的结果深表遗憾舆不解。社工将在后续司法审理中,持续配合调查,针对起诉书就事实及规范有所误解之处,将逐一还原厘清,证明清白。

▼「剀剀案」社工委任律师声明。(图/儿福联盟提供)

儿福联盟针对陈姓社工遭起诉,也在8月27日声明如下:

对于起诉社工,儿盟认为应有细节仍待厘清,尤其需要理解社会工作者在服务时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可能无法仅依书面规章进行判断;更何况援引不完整或错误规定作为依据,这将误导媒体及社会大众对于案件真实情况及社工工作的理解。

对于指涉儿盟同仁以「内部群组」讨论案件资料,实际应为检讨小组厘清案件时所建立的紧急应变措施,目的是厘清案件、持续提供家属及各网络单位必要资讯。儿盟不曾也绝不会指示社工进行任何非法之行为,更未有任何包庇之情事。

社会安全并不仅是单靠社工的努力,仍需各界通力合作,彼此扶持,方能构筑成一个更完善绵密的社会安全网。儿童福利联盟身处社安网其中一环,愿和所有助人工作者一起进步,为健全更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