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柯文哲涉政治献金「假帐」风波 监院列五争议:已派员调查

▲柯文哲陷入政治献金申报不实风波,如今监察院要调查。(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政治献金风波延烧,被爆出多笔假帐,民众党昨召开记者会称是会计自行调节,但会计师端木正则发声明驳斥均依法令规定处理,让相关争议陷入一团迷雾。对此,监察院今(13日)表示,对于舆情反应多起争议,监院12日已派员查核,若确实违反相关规定最重罚120万,查核过程中如发现会计师查签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将依规定报请惩戒,如有其他犯罪嫌疑,将依规定移请检察机关侦办。

对于柯文哲政治献金风波,民众党称,是会计师端木正有17笔漏报、误报的款项,总计1817万余元,却擅自调节差额到时乐、尼奥、木可等4家公司;但端木正则发声明驳斥均依法令规定处理。

有关113年总统、副总统选举拟参选人柯文哲、吴欣盈所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监察院表示,自113年7月16日公开于监察院政治献金公开查阅平台后,迩来舆情反映发现多笔高额政治献金之支用争议、拟参选人所属政党公开自承帐务瑕疵,乃至未申报选举期间募款演唱会售票收入、另衍生指涉签证会计师违反或废弛其业务上应尽义务等质疑及检举案,监察院已于113年8月12日派员查核。

依政治献金法规定,拟参选人收受政治献金收入违反第20条规定隐匿未登帐、违反第11条规定未开立受赠收据、违反第21条未申报收入、违反第10条第2项未存入专户等行为,依第30条第1项第1、2、3、6款等规定,应处新台币(下同)6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罚锾,同条第2项明定,未存入专户之金额并予没入;支出方面,若无合法凭证而虚报政治献金支出,则涉及故意为不实之申报,依第30条第1项第3款规定,应处罚锾6万元以上120万以下罚锾。

监察院指出,除就上开检举指涉情事进行厘清外,查核过程中如发现会计师查签涉及违反相关规定,经由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决议后,将依会计师法第63条规定报请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惩戒,如有发现其他犯罪嫌疑,将依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移请检察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