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涉11亿光电弊案!陈启昱遭「延押2月」 看守所里过新年
▲民进党前中执委、台盐前董座陈启昱遭延押2月。(组图/翻摄刑事局、资料照)
记者林东良、戴若涵/台南报导
民进党前中执委、台盐前董座陈启昱涉光电弊案,导致台盐损失达11亿元,台南地院去年11月初召开羁押庭,但陈启昱并未到庭。南检发出拘票拘提,台南、高雄检警、海巡动员数百人,但迟迟未发现其踪影。检方发出通缉,陈启昱最后于11月25日在律师的陪同下自行赴南检报到,并于当晚遭台南地院裁定羁押禁见,由于羁押期届满,台南地院今开庭,裁定延押2月,陈启昱将在看守所内过年。
台南地方法院裁定,陈启昱之羁押期间自114年1月25日起延长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并说明陈启昱前因违反证券交易法等案件,于民国113 年11月25日裁定羁押。检察官以上开羁押期间即将届满,侦查尚未终结,原羁押原因仍然存在,认被告有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向法院声请延长羁押2月。
经台南地院讯问后,陈启昱未就全部犯罪事实完全坦承而显然保留部分情节。由于全案涉案人数甚多、金流往来庞杂且庞大,尚待检警一一传唤及清查;而扣案之书、物证及相关行动装置内容仍需调查,相互勾稽比对研判等,法院认为,陈启昱原本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灭,应认声请人之声请为有理由,应准自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长羁押2 月,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