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遭线民咬「安毒藏排气管」 北市3警判决出炉!
▲北投警分局侦查队杨姓侦查佐等3人,被线民检举抓枪却包庇毒品,遭检方依贪污等罪嫌起诉。(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北投警分局侦查队杨姓侦查佐等人,遭线民告发抓枪却包庇毒品,被依贪污等罪起诉。法院开庭审理时,3人做无罪答辩,互帮彼此向法官说情,杨员更情绪激动落泪说「我是一个认真负责的警察,若有罪,请轻判,能继续为社会治安努力」。士林地院今(21)日宣判,杨应执行4年有期徒刑,陈应执行1年8月、江判8月徒刑。
士林地院今宣判,依公务员隐匿刑事证据、侵占非公用财物、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共3罪,判处杨员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陈员依公务员隐匿刑事证据、共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8月;江员依隐匿刑事证据罪,处有期徒刑8月,3人均褫夺公权1年至3年不等。
38岁杨员(现停职)、34岁陈员、48岁江员被控,2020年8月间,据夏民提供张姓男子持有枪枝情报,在新庄某停车场以通缉分身份逮捕他,并起获贝瑞塔、仿金牛座手枪各1把及子弹10颗,另从张嫌身上查获安非他命跟俗称「神仙水」液态毒品;然而,杨另涉烟灭证据及庇护他人持有毒品罪,指示江员将安非他命藏在张嫌宾士车左边排气管内,再通知夏姓线民取走2公克安非他命,夏拿到后则施用完毕。
法院开庭时,3人做无罪答辩。受命法官质疑问「若认为『白粉』不是毒品,为何丢排气管」,杨表示长官要绩效,自己工作满严谨,没有想包庇嫌犯,窃取、侵占任何物品为自己所有,关于使公务员登载不实部分,是基于疏失状态下才把公文送出,很遗憾被依贪污罪针对。
3人律师团辩护,现场白粉包未扣案,无法认定是二级毒品安非他命,虽夏姓线民向新北检说,自己吸的毒就是员警给的,但从其验尿混有多种毒品成分,且取毒跟吸毒相隔许久,也不能确定是同包,纵然是毒品,杨员只是消极作为,与烟灭证据构成要件不符,而窃取、侵占「白粉」是张嫌主动同意受搜,在张面前丢弃,未侵占。
至于,检方认「白粉」2包是毒品,也仅有夏民单一指述,且其说词反复不一,并表示「包庇」是指积极排除外来阻力,与单纯纵容或不予取缔的消极行为不同,均请求无罪,若法院认有罪,请予从轻量刑、缓刑。
杨等3人被控涉嫌湮灭证据、包庇他人持有二级毒品罪,另杨还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财物」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