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指空军前副司令张延廷是台奸 于北辰贬抑人格判赔20万

▲无党籍桃园市议员于北辰上节目暗指前空军副司令张延廷是「汉奸」遭求偿100万元。(资料图/《岂有此吕》)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知名军事评论者张延廷于节目中,针对「中国若出兵,我国国军可撑几天?」的提问进行分析,然而,桃园市议员于北辰随后在另一节目中,未指名道姓却明显影射张延廷,批评说:「汉奸嘛!台奸嘛!」张认于使用贬抑人格的字眼,蓄意损害其名誉,提告求偿100万。士林地院认于言词显非出于善意评价,故判赔20万元。

事件起于今年5月26日,张延廷受邀参加《风传媒》制作的《下班瀚你聊》节目,针对「中国若出兵,我国国军可撑几天?」的提问,张延廷进行军事分析,表示:「中国必会采取快节奏攻势,根据演习天数估算,约2天内可攻陷台湾,宽松估算乘以2,则为4天。」

然而,桃园市议员于北辰随后于《三立新闻网》制作的《94要客诉》节目中,未直接点名却暗指张延廷,表示:「某将军说两天打下来,宽限一点,4天好了,我听了差点吐血!多几个这种人,4小时就打下来了,汉奸嘛!台奸嘛!败类嘛!」并强调「我不用讲他是谁,大家应该知道是谁了」,引发舆论争议。

张延廷认为,于北辰未经合理查证便恣意使用「汉奸、台奸、败类」等具高度贬抑性的言词,蓄意贬低其专业形象及社会评价,已违反善意评论的界限,遂依民法第184条及第195条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张延廷的国防分析内容属于公共议题,应受社会理性讨论,于若不认同该观点,本可提出专业反驳,然而使用「汉奸、台奸、败类」等极具侮辱性的词语,并非出于善意评论,已超出言论自由所保障的合理范畴,足以损害张延廷在社会上的评价,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酌张延廷为政战学校政治系法学博士,曾任空军副司令、空军司令部政战主任、空军官校校长,于北辰为陆军少将退伍,现为桃园市议员,两造均时常接受媒体访问发表对军事情势分析、军事政策评论,并参酌两造于社会上影响力等等情,判于北辰须赔偿张延廷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