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烧18小时仍未灭!台中资源回收厂毒烟猛窜

台中市梧栖区资源回收厂22日下午火警,经过一夜灌救,今天早上仍持续燃烧中。(台中消防局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市梧栖区资源回收厂22日下午火警,经过一夜灌救,今天早上仍持续燃烧中。(台中消防局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市梧栖区梧南路1处资源回收厂22日14时20分火警,由于现场堆置大量塑胶粒,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浓浓黑烟直窜天际,昨天深夜10时控制燃烧面积约在1500平方公尺,直至今天早上还在烧,已烧了18个小时,消防人员目前持续灌救中。

台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2时许获报,共计派遣第4大队、辖区梧栖分队等14个单位,出动消防车25辆、救护车1辆、警备车14辆、消防人员96人、义消60人前往灌救,昨深夜22时34分火势控制,幸未延烧到厂房。

消防人员昨深夜控制火势在1500平方公尺,由于现场都是压缩塑胶粒等易燃物品,不易扑灭,经过彻夜灌救后,目前仍持续燃烧中。据悉,昨天下午起火时,现场人员拿灭火器自行灭火,由于塑胶粒迅速延烧,加上风势助长,消防人员到场时,现场已陷入一片火海。

环保局表示,现场货柜及大量塑胶类堆置,起火原因未明,因为塑胶为易燃物质,导致火势延烧产生大量浓烟及粒状污染物,消防局持续针对残火处理中,环保局稽查同仁于现场以手持式PM2.5侦测仪于下风处量测PM2.5 最高达213.9 ug/m3 (上风处13.3 ug/m3)。

针对业者堆置物管理不当起火燃烧产生粒状及异味污染物,已涉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环保局将依法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另外,现场消防废水未能妥善收集致污染周界水沟,环保局亦将以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告发处分,可裁罚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