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增电源 产业园区广设太阳光电
经济部与内政部协力,将经济部辖下产业园区厂房的屋顶,列为太阳能光电的设置点,并融入新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政策。图/本报资料照片
全国太阳光电发电量变动
扩增再生能源的电源供给,成为跨部会政策的核心议题之一。经济部与内政部举办次长级会议,将经济部辖下产业园区厂房的屋顶,列为太阳能光电的设置点,并融入新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政策。太阳能发电于再生能源占比已超过水力,成为最大来源。
由于过去以休耕农地、山坡地「种电」等作法,受到环团持续挞伐,而创新渔电共生养殖型态,也需额外的时间与社会沟通,皆影响设置推动的进度。因此,在115年至124年太阳光电每年2GW为目标,将改采以屋顶优先推动。
对于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内的厂房建物,内政部7日表示,相关建物的既存违建,如不影响公共安全,将同意各地方政府,为「合法建物屋顶存有违章建筑设置太阳光电」的申设,鼓励业者申设太阳能光电设施。此外,经济部先前规定辖管园区厂房屋顶,其屋顶面积需设置一定比例以上太阳能光电设施的规定,考量外部环境改变,将针对既有厂房进行盘点,持续协助厂商设置太阳光电设施。
根据经济部调查,所辖的工业区建物屋顶光电设备至能源署7月统计月报,共设置2.99GW,包括三大产业园区以及民间工业屋顶。其中,产业园区107~114年总目标量为1,000MW,至9月4日已并网量为1,147.7MW,超前达标。以再生能源发电结构来看,太阳光电近七年来已取代水力,跃升为最大发电源,占比近5成,其次才是风力,占比至112年为23.2%。
甫公布《112年度全国电力资源供需报告》,112年太阳光电并网量达269万瓩(2.69GW),至年底累计装置容量约1,241.8 万瓩(12.42GW),为105年124.5万瓩(1.25GW)的10倍。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增订第12-1条规定,一定规模新建建筑物屋顶设置光电,地面型则考量国土及空间有效利用,以土地维持或优于原有使用为原则,优先推动具社会共识及无环境生态争议的专案,扩大盘点包括低度利用土地、复合式利用土地。经济部针对所辖管工业区、产业园区内的厂房建物,将太阳能光电列为优先推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