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帮开记者会要国赔 受害者竟涉性侵杀人

中和警方开枪打伤十四岁许姓少年,图为当年民进党议员张瑞山(左二)和陈永福(左一)陪同下,指控警方说谎,并提出国赔。(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新店区2008年11月发生一起性侵杀人案,协助徐志皓性侵杀害方姓少女的许姓少年,同年12月又和徐外出时,因徐志皓无照驾驶遇警拦查心虚冲撞员警,遭员警开枪制止时击伤导致许半身瘫痪。时任民进党立院干事长赖清德与北县议员张瑞山、陈永福陪同许姓家属开记者会,指控警方用枪不当并要求国赔。但在半年后徐志皓、许姓少年涉性侵杀人案破案时,赖清德等3人顿成众矢之的。

法院判决书指出,就读国中的方女上学前与父亲发生口角,负气翘课与同校许姓少年及徐志皓到网咖游玩,许又找来方女的邓姓女同学后,一行人又到新店徐的亲友住处。由于徐志皓对方姓少女大起色心,先击昏邓女、借故支开许姓少年,再击昏方姓少女性侵得逞后,徐竟起意杀人灭口。

判决书表示,徐志皓对许姓少年表明已性侵方姓少女,要求许协助杀人灭口,但许不敢杀人,徐就徒手掐住方女颈部数分钟,待方女嘴唇泛黑身体不再抽动才松手,并与许姓少年合力把她擡到浴室浴缸。

方姓少女后来恢复气息,徐志皓到厨房拿水果刀割断方女颈部致死,再把尸体装入垃圾袋后,自楼顶露台往下丢到屋后巷弄的杂物弃置处,并令许姓少年以木板掩盖,事后扬言杀害、强拍邓姓少女裸照,迫令邓女噤声。

徐志皓2008年12月因无照偷开父亲的车载许姓少年外出遭警拦查,竟心虚三度开车冲撞员警,遭员警自卫开枪制止,导致坐在副驾的许姓少年遭枪击半身瘫痪,同月25日许姓少年家长在时任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赖清德及张瑞山、陈永福2名议员陪同下开记者会,赖当时表示,「许下辈子可说整个都没有了,都完蛋了,结果警察长官竟然为了护短,造成二手伤害。」徐志皓因犯杀人等罪遭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确定。许姓少年家属提出国赔197万多元,但最后被判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