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違建爭論不休 新北市府:滿足三大要件才合法

赖清德万里老家。记者游明煌/摄影

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老家违建不休,民进党与新北市府各执一词,新北市府今表示,依「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明文规定申请者须同时具备申请书、土地所有权相关文件、内政部规定八种证明文件之一,满足三大要件,才算合法房屋。

新北市府今表示,民进党发言人张志豪称「新北市政府已认定是既存违建拍照列管,也就是合法房屋」,对此新北市政府呼吁勿偷换概念、误导社会大众,依据新北市违章建筑拆除优先次序表规定,对于2009年6月25日前产生的违建采拍照列管,违建事实不变。

新北市府表示,依据「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明文规定拟提出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大要件包括申请书、土地所有权相关文件:地籍图誊本及土地登记簿誊本、内政部规定八种证明文件之一包括建筑执照、建物登记证明、未实施建筑管理地区建筑物完工证明书、载有该建筑物资料之土地使用现况调查清册或卡片之誊本、完纳税捐证明、缴纳自来水费或电费证明、户口迁入证明,以及地形图、都市计划现况图、都市计划禁建图、航照图或政府机关测绘地图。

新北市府表示上述三大项要件缺一不可,检具后可向工务局提出申请,工务局相关单位受理后,将查调相关资料于现场会勘,才能判定是否认定为合法房屋,行政机关受理后,无论对象一切依法行政。

市府表示,民进党下午针对媒体主动向新北市地政局长汪礼国询问公益信托相关处置内容,大阵仗举行记者会,穿凿附会成地政局公开发新闻稿批评赖清德老家违建,刻意形塑其行政不中立一事,新北市政府郑重呼吁政党不要为选情看到黑影就开枪,乱带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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