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老家违建争议 新北市地政局批议员「糊弄民众」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位于新北市万里区的老家一案,新北市议员张锦豪批新北市地政局搬错法条,地政局驳斥不要糊弄民众。(引自张锦豪脸书)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在新北市万里老家被检举违建的风波未歇,新北市议员张锦豪今(18)引用内政部2014年函释,批评新北市地政局搬错法条。地政局发布新闻稿驳斥,该函释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处分的撤销,张错引法条才是如他自己所说「糊弄民众」,对依法行政的公务员并不公平。

张锦豪在脸书发文表示,内政部于2014年9月1日函释,兴办事业计计划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撤销,就已变更编定的土地,应回复为原编定之使用地类别,「尚无」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定第37条规定适用。地政局昨日新闻稿,故意弄错法源基础,为了掩饰行政怠惰,搬出看似可行的法条,用来糊弄民众。

张锦豪指出,赖清德老家早于1971年建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是在1976年才完成,且该建物本身就是属于「从有」,不应受后续法规所规范、限制,更无地政局所称山坡地保育区问题,就算回归山坡地保育区,也有乙种、丙种、丁种建筑用地可以申请,而非地政局所称无法变更为建筑用地作住家使用。

地政局回应,张锦豪刻意不正确的引用内政部2014年函释部分内容的行为,才是混淆视听,该函释已清楚说明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处分的撤销,将已经办理「变更编定」的土地回复为原编定用地。

地政局举例,「农牧用地」经申请设置停车场计划并经核准后,将「农牧用地」变更编定为「交通用地」,但后续却发现该项一开始的停车场计划违法而办理撤销,公部门就应主动把交通用地回复为农牧用地,而不需土地所有权人提出申请。

地政局表示,赖清德万里老家一案,矿务局在1988年废止采矿权,是因为不再授予原矿业公司采矿权,而非认定1963年核准的采矿权有违法,两者并不相同。

地政局长汪礼国最后强调,张锦豪错引法条、竹篙凑菜刀的作法,才是如其脸书贴文所言「糊弄民众」,对依法行政的公务员并不公平。赖清德老家是否为在原址改建的建筑里延续做为矿工宿舍,也是地政局之前强调必须请主管机关经济部矿务局认定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