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一小区开发商给业主断水!相关部门答复了!

反映天泰绿城小区开发商给业主断水,希望政府部门关注。

张家洼街道办答复:接到天泰绿城小区反映的问题后,2024年8月12日下午,街道物业办联合城建办一同前往天泰绿城小区与小区物业及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协调,小区物业表示,物业工作运行正常,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小区业主已经享受了相关的物业服务,应该正常缴纳物业费,前期小区物业多次向小区业主催缴物业费,但小区内部分业主仍然拒绝缴纳物业费,无奈之下,才对缴费系统进行了升级,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水费的充值金额和充值次数进行了限制;经街道物业办和城建办积极协调,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小区物业进行整改,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者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小区物业及开发商承诺正常供水,不断水,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水费的充值金额进行限制,但不在对充值次数进行了限制,即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在用完充值的水费后用完可以随时充值,充值次数不作限定。来源:济南生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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