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轰不负责 台湾团团病危 农委会:大陆可拿回去
大陆赠送台湾的大猫熊「团团」病危,农委会称如有必要,大陆可以拿回去,引发台北市议员炮轰。(台北市立动物园提供/张芷瑜台北传真)
大猫熊团团传出病危,台北市政府已向陆委会递件申请大陆专业人员来台提供相关意见,农委会副主委黄金城昨天受访时表示,当初的约定好像是说大猫熊为陆方所有,只是在台湾展览,「如果有必要可以拿回去」,但没有听到(要回中国大陆的讯息)」。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王鸿薇批评,应该要尊重台北市立动物园,对团团好是最优先,何况猫熊牠也不是一个物品,坏掉了就还回去,这是不负责任的。
而事实上,团团圆圆2008年底赴台时,大陆以「赠送」的名义进行,后代也是台湾的。猫熊属于《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CITES)保护的动物,国际上不能有买卖与商业行为。中国大陆是以研究名义送到国外的动物园展出,这些国家不仅要付高昂的研究费,研究出借的猫熊及其生下的第二代,所有权仍属于大陆。
从2005年时任国台办陈云林宣布将赠送大猫熊给台湾至今,大陆官方或官媒态度都没变,既然是送,那就已经是台湾的。对大陆来说,两岸同属一中,所以可以赠送。因为中华民国非联合国会员,当时华盛顿公约组织也称不介入,表示CITES遵循联合国的政策,这项猫熊移交「应由北京和台北的相关当局决定应适用的程序和附随动物的文件」。
不过,马政府坚持要采用类似进出口模式,双方核发的进出口许可文件上,进口地为台北市立动物园,出口地则为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整个过程,类似「两只猫熊,各自表述」。
黄金城说,大猫熊已经来台湾十多年,目前的情况应属正常老化现象,如果在医疗上还能有协助,需要农委会帮忙的话,会尽量协助;他也提及,当初的约定好像是说大猫熊是属于中国大陆的资产,只是在台湾展览,「如果有必要可以拿回去,应该是没有问题」,但目前没有听到要回中国大陆的讯息。
王鸿薇表示,团团在动物园生活这么久,就像人类一样,不能因为父母生病或年老,就把他们丢掉,这样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应该要等四川评估后商量对策,而不是农委会高高在上,说要还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