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批无视行政伦理介入基隆罢免 中选会:依法「选务一体」

中选会再次澄清,中选会与所属各地选委会依法是「选务一体」。(摘自中选会粉丝专页)

基隆公民团体发起罢免市长谢国梁行动,中选会昨(16)日宣布罢免案成立,10月13日投票,国民党痛批中选会无视行政伦理,介入基隆罢免;对此,中选会再次澄清,中选会与所属各地选委会依法是「选务一体」。

中选会指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由中选会、市县选委会依法办理,为公职选罢法明定;至市县选委会是中选会所属机关,则为中选会组织法暨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组织准则所明定,且中选会与所属各地选委会依法「选务一体」。

中选会举例,《公职选罢法》第7条明定,「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直辖市长、县市议员及县市长选举、罢免,由中央选举委员会主管,并指挥、监督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办理之」。

中选会说明,市县选委会办理各项选务,依法受中选会的监督,另各项选务办理期间,中选会暨所属市县选委会除依法令调兼各级政府职员外,市县选委会依法于乡镇市区设办理选务单位,也受中选会、市县选委会的指挥、监督与监察,均为《公职选罢法》所定。

中选会强调,「选务一体」既为法律所定,则中选会暨所属市县选委会、所有选务人员均应依法律、法规命令与相关函释办理选务,并应适用公务员服务法、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规范,俾符法制自属当然。